调档函
句容市民政局:
兹我院2015届毕业生张方(学号:201002170127,身份证号:32032319901029701x),
该生因退伍于2013年12月档案派遣至贵局,因该生复学,现需将档案调回至我院,望办理! 档案邮寄地址: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江苏省句容市文昌东路19
号,邮编:212400,联系电话:0511-87290222。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5年1月7日篇二:2015公安现役甘肃公安消防部队接收公告
四、接收条件和要求
(一)政治条件: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
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
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二)学历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
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接收 “985”、“211”高校,教育部、公安部和国家民委直属院校及省、
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对象必须按时获
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年龄条件:接收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2015年8月31日)。少数民族毕
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四)身体条件:接收对象必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规
定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
(五)优先接收条件: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役的毕业生,
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公安现役在职干部子女,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
因公牺牲干部和英烈子女,优先接收。鼓励考生积极报考甘南、临夏等相对欠发达地区;居
住地和个人志愿地在甘南、临夏两个少数民族自治州,懂双语(汉语及当地民族语言)的藏
族、回族毕业生优先录取。
(六)职级待遇:接收对象经培训合格并批准入伍后,即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
官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条例》确定为副连职,授予武警中尉警衔,享受警官各项待
遇。
(七)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专升本、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
业生;
7、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
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五、接收程序
(一)报名(2014年11月1日11月10日)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员必须先在甘肃消防网注册,并通过《接
收地方大学生报名系统》生成报名信息和相关纸质材料,填写《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2015
年度接收地方大学生基本情况审查及志愿申报表》(见附件),由本人携带,到指定地点进行
现场确认。外地考生可以通过邮寄报名资料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4年
11月1日至11月10日,每天8:30—17:00为现场确认受理时间。11月10日17时,网上报
名系统关闭,停止现场确认受理。考生在报名时,必须选择报名去向,每人只能选择1个支
队级单位,一经确定不再更改。
(二)资格审查(2014年11月11日至11月14日)
(三)体能测试(2014年11月20日) 测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主要测试体质体魄和身体协调能力,作为能否适应部队
工作需要的依据。测试项目为15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俯卧撑,满
分100分,按照接收人数3-4倍的比例从高到低遴选,测试合格人员参加知识能力统一考试。
(四)知识能力统一考试与心理素质测评(2015年2月上旬) 考试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科技知识、公文写作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心理
素质检测主要是对接收对象的性格、价值观、意志品质和气质等方面进行检测。
(五)体格检查(2015年2月上旬) 指定三级甲等以上医院,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内科、
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常规检查,辅助检查项目为腹部b超、x线胸片、心电图、
血常规、尿常规、尿液毒品、乙肝病毒、艾滋病毒、梅毒等。
(六)面试(2015年4月) 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心理素质测评和体格检查全部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评委由有关
领导和专家组成,通过观察、提问、交谈、测试等方法,主要了解接收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
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入伍动机、
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确定政审人选。
(七)政审考察(2015年5月) 对确定的拟政审对象,由部队政审组深入学生所在高校进行政审和考察,全面掌握其在
校期间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现实表现、社会交往、兴趣爱好、特长缺点以及家庭背景、
身心健康等情况。
(八)草签接收协议(2015年6月) 拟接收人选确定后,学生本人在学校领取就业协议,在规定时间现场统一签订。协议及
补充条款签订后,总队政治部向相关高校开具调档函,注明调档期限及相关要求,由学生本
人带回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九)档案审查(2015年6月至7月) 拟接收对象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后,立即连同本人档案及组织关系一并送至总
队政治部干部处进行审查,并上报公安部复审。接收对象档案经公安部政治部复审合格后,
确定参加入警培训人员。
(十)身体复查(2015年8月) 对确定参加入警培训人员,在公安部消防局通知第一阶段集中培训前一周,由总队政治
部组织进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按照《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工作实施细则》和《军队院校淘汰学员安置办法》予以淘汰;复查合格的,统一参加公安部
消防局组织的入警集中培训。
五、现场确认要求
甘肃省公安消防部队2015年接收入警大学生入伍报名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资料:
1、通过《接收地方大学生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
2、《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2015年度接收地方大学生基本情况审查及志愿申报表》;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本人大学时期的成绩单(登录本人教务系统账号打印),学校教务处提供的不做参考;
6、本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6张;
7、统招证明(新生录取名册,可在学校档案室查询复印)。 报名现场确认及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4号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
部干部处(621办公室)。 邮政编码:730070
联系电话:0931—8387146 联系人:魏效征单永磊 点击下载>>>
2015年接收地方大学生基本情况审查及志愿申报表 体能考核科目及标准 2015 年公安现役更多信息请关注:篇三:档案接收办理须知档案接收办理须知
更新时间:2012-9-20 14:06:00
一、办理条件:
1.已在合肥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2.因考研,出国等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3.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或与用人单位中
止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4.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社会
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等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5.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办理流程:
1.准备所需相关材料;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档案仍在学校或其他就业指导中心的)凭就业报到证原
件、身份证原件;
(2)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工作未满一年,从单位辞职(辞退)人员,出具原单位的辞职(辞
退、解除劳动合同等)证明文件原件、原就业报到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3)合肥市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出具原单位同意流动的有关材料原件(辞职、辞退、
解除合同、自动离职、除名、运动员退役、退伍等证明文件)、身份证原件;
(4)外省市从原单位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要调入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
档案先调入当地的人才中心,凭在合肥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原件、身份证原件、当地人才中心
出具的存档证明原件;
(5)成教、自考类毕业生出具毕业证、身份证、成教类就业报到证原件或学历认证报告
原件(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c区一楼安徽省教育厅窗口办理)。
2.由我中心向档案存放单位开具调档函,本人持调档函向原档案所在单位申请转档;
3.档案转入我中心后,经我中心审查,确定档案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代理手续。
三、办理要求:
1.档案材料必须完整齐全,凡是人事档案材料不全的,补齐后方可办理代理手续;
2.档案必须通过机要件转递,个人自带的档案不予接受;
3.档案材料是复印件的,视同档案材料不全。篇四:应届毕业生档案接收办理须知 档案接收办理须知
1.已在合肥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2.因考研,出国等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3.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或与用人单位中
止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4.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社会
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等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5.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办理流程:
1.准备所需相关材料; 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档案仍在学校或其他就业指导中心的)凭就业报到证原件、
身份证原件; 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工作未满一年,从单位辞职(辞退)人员,出具原单位的
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证明文件原件、原就业报到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合肥市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出具原单位同意流动的有关材料原件(辞职、辞退、解
除合同、自动离职、除名、运动员退役、退伍等证明文件)、身份证原件;外省市从原单位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要调入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档
案先调入当地的人才中心,凭在合肥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原件、身份证原件、当地人才中心出
具的存档证明原件;
2.由我中心向档案存放单位开具调档函,本人持调档函向原档案所在单位申请转档;
3.档案转入我中心后,经我中心审查,确定档案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代理手续。
三、办理要求:
1.档案材料必须完整齐全,凡是人事档案材料不全的,补齐后方可办理代理手续;
2.档案必须通过机要件转递,个人自带的档案不予接受;
3.档案材料是复印件的,视同档案材料不全。 高校毕业生报到办理须知
一、档案办理:
a.已就业的毕业生:
1.查询确认档案到达我中心后,个人持报到证原件,办理存档手续,档案管理费60元/
年;
2.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期满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b.未就业的毕业生:
1.查询确认档案到达后持报到证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两年内免缴档案
管理费。
2.如两年内就业,请携带即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到我中心人事代理窗口办理人事代
理手续,以便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二、入户办理:
1.准备所需相关材料;
(1)人事档案代理合同书原件;
(2)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在人事档案代理窗口加盖人事代理章);
(4)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或户口迁移证原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证正反双面复印);
(6)一张一寸彩照、身高、血型、联系电话、婚姻状况;
(7)毕业超过一年及研究生学历须提供婚育情况证明。
2.我中心户籍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三、党员组织关系办理:
1.准备所需相关材料;
(1)人事档案代理合同书原件;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学校开具)。预备党员需要在预备期满前将党员组织关系转
至我中心。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的写法:
(1)从省外转入抬头写:安徽省省直工委组织部;接收单位写:安徽省人才服务中心党
委。(需持介绍信到安徽省省直工委组织部报到,再到人才中心报到。安徽省省直工委组织部
地址:长江中路小东门附近省委院内。)
(2)从省内转入抬头写:安徽省人社厅机关党委;接收单位写:安徽省人才服务中心党
委。(持介绍信直接到人才中心报到。)
3.我中心党员窗口办理党员关系转入手续。
四、档案办理流程图: 步行至 中铁二十四局站乘坐 302路, 在 金大塘站 下车 10站步行至 东方商城
站160米 乘坐 1路(或 3路, 快速公交5号线), 在 小东门(黄山大厦)站 下车 1站步
行至 省委100米 145,902到合家福购物中心下 5站 302到裕丰花市,转41,135,111到合家福购物中心招聘联系电话:0551-62626888、62998999、62614700、62664488 档案办理咨询:
0551-62998280,62628666
职称办理咨询:0551-62998288 户口办理咨询:0551-62998284 传真:0551-62998666
篇五:人力相关知识 职业资格证书是如何办理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的程序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将考核合格人员
名单报经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再报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
障工作机构批准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证书编码方案和填写格式要求
统一办理证书,加盖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专用印章,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
保障工作机构验印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送交本人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 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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